福建博物院擴音、燈光系統提升項目比選公告
2020-12-17 16:23:50??來源:福建博物院 責任編輯:陳靜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根據工作需要,福建博物院將通過比選方式選定一家供應商負責執行福建博物院擴音、燈光系統提升項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福建博物院擴音、燈光系統提升項目。 二、項目概況及預算: 福建博物院辦公樓一樓會議室、影像廳、報告廳擴音系統改造升級;東區廣場建設舞臺燈光、音響系統。費用控制在人民幣49萬元(¥490000.00元)以內,項目所發生的材料、人工、運輸、安裝、驗收、培訓、稅收等費用均包含在報價中。 三、采購形式 福建博物院將通過比選方式選擇一家供應商承接該項目。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的供應商,按要求向福建博物院提交相關材料。由福建博物院組建比選小組,對供應商基本情況和所提供材料及報價進行審核,采用綜合評分法選取一家作為成交人。 四、評審方法和評分標準 (一)綜合評分綜述 本次比選采購采用綜合評分法,總分100分,其中技術部分60分、商務部分10分、價格部分30分。比選小組將對提交最后報價的合格供應商從技術、商務及報價部分分別進行評分,并匯總出技術、商務及報價部分的綜合得分。綜合得分最高的供應商將被推薦為第一成交候選供應商,綜合得分第二高的供應商將被推薦為第二成交候選供應商,綜合得分第三高的供應商將被推薦為第三成交候選供應商,其他候選供應商以此類推。如果出現相同的綜合得分,則最后技術分高的供應商排序在前優先推薦;如果最后技術分仍相同,則商務部分得分高的供應商優先排序在前推薦。評分過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2位。 (二)具體評審標準和方法: 1、技術部分滿分為60分。(詳見附件) 2、商務部分滿分為10分。(詳見附件) 3.價格部分滿分30分 。(詳見附件) 4.評審分數計算方法 (1)供應商綜合得分=技術分+商務分+價格分 (2)技術分=比選小組所有評委技術評分合計數/比選小組評委人數 (3)商務分=比選小組所有評委商務評分合計數/比選小組評委人數 (4)價格分部分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比選文件要求且最后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的價格為比選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簡稱為其他比選報價)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比選報價得分=(比選基準價/其他比選報價)×價格權值×100。 五、技術和服務要求(以“★”標示的內容為不允許負偏離的實質性要求) (一)技術要求:(詳見附件) (二)基本要求: 1、供應商所投貨物必須是全新原廠原包裝,制造標準、安裝標準及技術規范等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規范要求。 2、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名義和理由進行轉包、分包,如有發現,采購人有權單方終止合同,視供應商違約,供應商還需另行支付相應的賠償。 3、供應商須保障采購人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到第三方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與采購人無關,供應商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可能發生的責任與一切費用。如采購人因此而遭致損失的,供應商應賠償該損失。 4、供應商必須按一覽表給定的貨物清單及數量,做出安裝施工方案,方案應對本采購項目要求作實質性響應。 5、供應商選定的投標貨物技術性能必須符合或優于招標文件的技術性能要求。 6、供應商應如實填寫貨物說明一覽表及技術規格偏離表。 7、供應商承諾的交貨地點、合同付款方式必須完全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8、供應商所投產品應符合國家強制性要求。 (三)、報價要求: 1、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實行合同總包干價。投標報價應包括貨物的價格、人員施工費、運輸費、搬運費、安裝費、貨物運至采購人規定地點后的保管費、質量保修期內的維護費用、調試費、驗收費、技術服務費、培訓費、保險費、檢驗、稅費、專用工具費、備品備件費以及所有不可預見的費用(供應商可在分項報價表中詳細列出報價,如果所列分項報價不含以上內容,則視為已含在投標總價中)。 2、價格單中的各項內容的報價必須計算正確,并以表格的形式逐項填寫。若供應商未考慮周全或對招標書的誤解而造成漏項等少計費用將被視為已包括在其他項目中計取,而不再增加。 3、投標報價應充分考慮交貨期的政策性調整、各種材料市場價格的浮動等因素造成的貨物價格變動,交貨期內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4、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投標價格單位為人民幣(元)。 5、供應商提供的全部貨物材料、配件等必須為全新的、未曾使用的,否則采購人可另行采購,供應商應承擔相應費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驗收: 1、驗收標準: 供應商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制造廠家生產的嶄新的未開箱的原包裝貨物。所有貨物按廠家驗收標準(符合國家或行業或地方標準)、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等有關內容進行驗收。供應商提供貨物的制造標準及技術規范等有關資料必須符合中國相應有關標準、規范要求。 2、驗收程序和方法: 2.1、出廠檢驗: 供應商在貨物出廠前,應按貨物技術標準規定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進行全面檢驗,供應商應隨同貨物出具供貨證明、產地證書、出廠檢驗報告和貨物質量合格證等。如果是進口貨物供貨時還應提供海關驗關報告和商檢報告。 2.2驗收與最終驗收: 貨物安裝調試和試運行結束后,供應商與采購人按招標文件以及合同相關條款要求對所有貨物進行驗收,其結果由雙方確認,雙方簽署最終驗收合格報告。 3、供應商在采購人貨物現場進行最終驗收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供應商承擔。 4、到貨后,如發現貨物未能滿足以上要求,采購方有權要求退貨,同時供應商必須賠償給采購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為中標金額的10%。 (四)、技術培訓: 供應商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及技術要求,供應商應對采購方技術、管理人員進行使用操作、維修、保養、管理等現場技術培訓,直至采購方的技術人員能獨立操作。培訓費用由供應商承擔。 (五)、質保期和售后的服務要求: 1、質保期:叁年。發生故障時,供應商應及時免費更換損壞的零部件。質保期不滿足要求的按廢標處理。 2、質量保修期內若貨物在運行中發生故障,供應商應在接到采購方通知后半小時內響應,2小時內派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免費進行維修和更換零部件或更換新貨物等服務,如6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供應商應負責提供替代產品,其費用由供應商承擔。質量保修期結束后,提供終身免費服務(含維修工時費、差旅費),承諾對故障維修只收取零配件費。 3、供應商應提供針對本次招標的售后的服務承諾書(原件)。 六、商務條件(以“★”標示的內容為不允許負偏離的實質性要求) 1、交付地點: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鼓西街道湖頭街96號福建博物院。 2、交付時間:合同簽訂后 (5 ) 天內交貨。 3、交付條件:貨物到達現場后,由業主進行基本質量和數量檢驗合格即為現場交貨,產品安裝調試結束,經業主驗收合格即為最終交貨。驗收合格,并提交最終成果資料。 4、是否收取履約保證金: 否。 5、支付方式:轉賬方式,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50%;所有設備進場后支付合同總價的35%,項目驗收合格并交付采購人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10%;質保期滿一年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支付合同總價的5%。付款前,供應商需提供合格發票,否則采購人有權拒絕付款。 七、供應商資質要求 (一)供應商需提供的資質證明文件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應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必須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供應商應當具備 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供應商是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則提供工商部門注冊的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供應商是事業單位的,則提供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供應商是非企業專業服務機構的,則提供執業許可等證明材料;供應商是自然人的,則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2)財務狀況報告。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近兩年任意一年審計報告,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開戶許可證和響應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者提供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 購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擔保函。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專項證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供應商提供辦公場所的產地證明材料(屬于自有產權的提供產權證復印件;非自有產權的提供產地租賃合同復印件,租賃期限不少于一年)。 (4)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提供響應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任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憑據;或者提供依法免稅的相應證明文件。 (5)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提供響應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任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憑據;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應證明文件 (6)無犯罪、違法證明。參加本項目比選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以及無行賄犯罪承諾函(承諾函由供應商自擬)。 (7)提供信用信息查詢記錄證明材料。根據《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精神,供應商須提供在比選公告發布后、報價截止前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兩個網站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證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圖),在評審時將對供應商信用記錄進行甄別,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其報價響應文件將被視為無效。 (8)提供1份報價表。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報價。 (四)經營業績良好,近幾年沒有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投訴事件。 供應商未按報價資格要求完整提供證明材料的,或響應文件中的資格描述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視為資格條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須加蓋公章和騎縫章。 八、響應文件的編制 供應商根據以上要求編制響應文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1)資格相關材料;(2)報價表(單獨成冊)。請供應商認真、詳細地制定響應文件。響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兩份。響應文件須用A4幅面紙張打印,應編制封面、目錄、頁碼,必須用線裝或膠裝(為永久性、無破壞不可拆分)裝訂成冊,并在相應位置簽名并加蓋公章,須加蓋騎縫章或逐頁蓋章并在封面加蓋公章,在封面標明“正本”“副本”字樣。副本可用正本的復印件,正本與副本內容如有不一致,則以正本為準。 九、提交響應文件時間 比選公告起始時間: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21日,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0年12月22日上午9時30分,提交地點:福建博物院行政辦公樓信息工程部104室(地址:福州市鼓樓區鼓西街道湖頭街96號)。 (一)比選時間:2020年12月22日09:30。 (二)比選地點:福建博物院行政辦公樓一樓會議室。 聯系人:梁先生、唐先生 聯系電話:0591-83758315 福建博物院 2020年12月17日 |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