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文物保護利用、壓實屬地管理責任 吉林市實施文物長制
2020-11-17 09:47:35? ?來源: 責任編輯:陳靜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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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市政府常務會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了《吉林市文物長制工作實施方案》。 吉林市是第三批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蘊深厚,城市歷史悠久,文物資源豐富,擁有不可移動文物2181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4處,國有館藏文物3萬余件套。 為了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的重要指示和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堅持黨的統籌,壓實屬地文物管理主體責任,吉林市積極探索文物保護利用改革措施,創新實施文物長制,《吉林市文物長制工作實施方案》確定在全市實行文物長制工作機制,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文物長組織體系。 據介紹,在推進文物長制工作中,實現了對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包保全覆蓋,全市所有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都要有各級領導擔任文物長包保。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由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文物長層層包保,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文物長,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總文物長,市政府副市級領導擔任文物長。省、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由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文物長層層包保,由各縣(市)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縣(市)區級總文物長,由所在地黨委常委宣傳部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總文物長,政府副職領導擔任文物長。各鄉鎮(街道)文物長由鄉鎮(街道)書記、鄉鎮長(街道主任)擔任。各村(社區)文物長由村(社區)書記、主任擔任。為將文物長制落到實處,市文物行政部門制定文物長工作實施細則,明確各級文物長職責,建立文物長會議制度、巡查檢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各項工作制度,在文物保護單位樹立文物長公示牌,接受社會監督,將文物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價體系。 隨著工作的不斷深入,吉林市將繼續研究探索、不斷完善符合實際、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法,通過實施文物長制,進一步發揮黨在文物工作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文物保護利用格局,發揮文物資源獨特優勢,推進文物事業與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孟祥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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