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曲藝傳承發展實施方案出臺
2020-05-20 09:29:38??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陳靜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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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廳出臺《福建省曲藝傳承發展實施方案》,根據方案,我省將實施曲藝保護振興、曲藝傳承實踐、曲藝傳播普及三大工程9項任務,即開展集中調查和狀況評估、完善檔案建設和記錄工作、加強項目管理和設施建設、重視隊伍培訓和人才培養、扶持駐場演出和實踐活動、推動傳承創新和精品打造、組織展演展示和品牌培育、強化普及推廣和宣傳教育以及支持學術研究和學科建設。 曲藝是我國寶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福建曲藝淵源久遠、品種豐富、曲目繁多、表演獨特,有濃厚的地方色彩和積極的影響力。實施方案旨在貫徹落實文化和旅游部《曲藝傳承發展計劃》,進一步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中華文脈,增強文化自信,推動曲藝傳承發展工作在我省有效實施。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曲藝類省級以上非遺代表性項目檔案建設和省級代表性傳承人記錄工作基本完成;曲藝類非遺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持續開展,曲藝類非遺傳承人隊伍不斷壯大,非遺傳承人業務能力和文化自信進一步提高;曲藝演出場所數量和演出實踐頻次持續增長,形成一批駐場演出場所和品牌活動。通過本計劃的實施,曲藝的整體活力顯著增強,存續狀態持續好轉,曲種特色更加鮮明,傳承隊伍有效擴大,受眾群體明顯增加。 省文旅廳介紹,為推動曲藝保護振興,我省將組織開展曲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的集中調查,全面掌握其主要傳承隊伍、代表性節目、演出場所和演出頻次等基本情況;開展曲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存續狀況評估,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保護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以國家級、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為重點,組織開展曲藝記錄工作和數字化建設,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全面、真實、準確地記錄項目信息;定期匯總形成記錄成果目錄,有條件的地方及時向社會公布,做好記錄成果出版和傳播,以資保護傳承和后續轉化、利用。同時,以曲藝類國家級、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為重點,定期開展保護單位履責情況檢查,對不符合條件或履責不力的保護單位進行及時調整和重新認定;加大非遺展示館、非遺傳習所(中心)、非遺曲藝書場等非遺設施建設和扶持力度。 為推動曲藝傳承實踐,我省還將制定年度傳承人才培養計劃,定期招收學員,組織授徒傳藝,開展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曲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相關機構與專業藝術院校或藝術職業院校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將已在劇場、書場、茶樓(茶館)等固定演出場所常年開展駐場演出的表演團體納入扶持范圍,為曲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代表性傳承人和各類表演團體開展駐場演出提供免費或優惠場所;在曲藝項目豐富、觀眾氛圍濃厚的地方探索掛牌設立“非遺曲藝書場”;支持曲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代表性傳承人和各類表演團體挖掘、整理優秀傳統節目,尤其是經典長篇節目,逐步恢復演出。 在曲藝傳播普及方面,我省將組織舉辦“全省非遺曲藝會演”、曲藝丹桂獎大賽或區域性曲藝會演,逐步形成曲藝專題品牌活動;引導曲藝項目進入城市和鄉村旅游演藝市場,與當地旅游發展相結合;定期組織開展曲藝進校園、進社區、進鄉村等活動;支持有條件的院校設立完善曲藝學科。 省文旅廳將通過國家、省級非遺保護專項資金為本計劃提供資金支持。實施方案要求,各地要積極協調本級財政,為本地區曲藝項目傳承發展提供相應資金扶持,或納入相關政府購買服務范圍。鼓勵各地采取多種方式動員和吸納社會資金,支持曲藝傳承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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